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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朝河是个难伺候的少爷,明入深最了解这件事。

据水水的说法,全世界程朝河只对他算客气温和,但即使如此,明入深还是觉得程朝河难伺候,他几乎拒绝了人类现代文明的一半产业链。

他家里只有学术着作和黑白灰,他没被任何消费主义诱惑过,他缺席了从小到大任何一次团体活动,包括开学典礼和拍毕业照。

至今为止,也没有出现什么天降之女,能把他拉下神坛。

他才是真正意义上,在异性友人的文件夹只填了“温之晓”的那个人。

显而易见,与之相关的两个人并不为此高兴。

明入深却因此头疼——这俩家伙好像都是因为他才牵起来的直线,如果他不在,剩下两个不是在针锋相对,就是暗中较劲,吵架难以避免——明明一开始,温之晓对程朝河很友善。

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场面,他不理解。

“我都不想劝架。”明入深轻轻叹了口气,“吵架的理由都很怪。”

梅珑附和着笑笑,将灶台上一簇明亮的焰火转小:“你没跟他们吵过架?”

“没有……很少吧,很快就和好了。”

回忆的片段很模糊,没什么记忆深刻的事:“水水好哄,苗苗耐性。”

“那就难怪了。”

梅珑轻描淡写:“他们能吵起来很正常。”

明入深疑惑地瞧她,但梅珑那双难以捉摸的眼睛,蜻蜓点水似的,再一次越到了程朝河身上。

她对程朝河抱着莫名强烈的好奇,但那好奇又不是纯粹的,却更像一种看好戏的揶揄的好奇。

明入深跟着回头凝视,程朝河正低头看书,白衬衫干净得一尘不染。

“他看起来像个天使。”梅珑开玩笑,“马上就成仙了。”

“什么?我一直觉得他是白无常。”

明入深扯了扯自己的黑色长袖:“黑白无常,生人勿近,多合适。”

温之晓吃了药,总算不打喷嚏了,裹着外套继续在壁炉旁烤火,直到梅珑说开饭才小碎步地跑过来。

明入深瞥了眼桌子,真巧,一半程朝河不吃,一半温之晓不吃。两个人都不吃的烧烤却只剩下了一堆签子。

明入深诧异地问程朝河:“你什么时候开始吃烧烤了?”

温之晓指着签子:“我吃的,他不要。”

“他当然不要,他从来不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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